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〈相山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〈相山区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现对经村(社区)初审公示和镇(街道、开发区)复核公示的全区截至2025年12月15日年满60周岁、正常离任的村干部生活补助申请对象信息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限为10天(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9日)。
举报电话:区委组织部 0561-3193258
区委社会工作部 0561-2366904
区民政局 0561-3192375
附件:
附件4-相山区第十三批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申报汇总表.xls


